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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黎智英涉刑恐脱罪律政司上诉 押后裁决

  • 发布日期:2021-10-29 19:14   来源:未知   阅读: 次

星岛环球网消息:大公文汇全媒体报道: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2017年在维园参与集会时,涉嫌刑事恐吓1名报馆记者,受审后去年被裁定刑事恐吓罪脱。律政司不服裁决,决定上诉。法官陈庆伟今日(29日)早于高等法院处理案件呈述上诉,律政司一方认为黎案发时言"我实会?人搞X你",结合脉络和整体环境去理解,"搞"没有歧义,明显威胁要伤害对方,又指记者在公众活动中7、8米距离外拍摄实属平常,如黎欲避免应离开活动甚至躲进浴室。陈官终押后裁决。

黎智英恐吓记者脱罪,律政司上诉,法庭今日开庭审理。(资料图片)

律政司由大律师林芷莹代表,林芷莹指原审裁判官锺明新犯错,黎案发时言"我实会?人搞X你",锺官误解了"搞"的字义及其出言意图。林芷莹解释字义应结合脉络和整体环境去理解,案发时"搞"没有歧义,并不含糊,明显威胁要伤害对方。黎在录像会面时曾解释被对方跟踪骚扰故留意到对方,"搞"可解作透过律师申请禁制令、报警求助等不同意思,林芷莹指出正反映到黎知道"搞"可解作人身伤害,应基于来龙去脉判断语意。林芷莹认为锺官裁决时忽略了上述事实,缺乏证据基础。

黎智英被控于2017年6月4日,在?铜锣湾兴发街维多利亚公园?内近音乐亭,威胁X会使其人身遭受伤害并意图使他受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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